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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?父母房产这样过户最划算

  来源:王斌老师评楼市发布日期::2019-09-17浏览次数:784

摘要:  近日,有一篇文章《国家新规:9月1日起

  近日,有一篇文章《国家新规:9月1日起房产过户给近亲属,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》在朋友圈里疯传。

  不过,这则公告中提到的房产过户给近亲属,不征收个人所得税,这条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,关于房产的继承和过户问题,很多人还是很关注的,今天注会菌来给大家一起科普一下。

  如果你稍不注意,独生子女可能都无法继承到父母的房产!

  01

  不这样做,

  即使是独生子女也继承不了父母房产!

  一般而言,继承过来的房子是最方便的,但是在现实情况下,如果不注意,即使是独生子女也可能既成不了房子!

  首先我们了解一个案例:小丽是独生女儿,父亲10年前去世,母亲今年刚过世,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房子,价值约300万。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,父亲去世时还未成家,没有办理手续,母亲已经去世,小丽也经成家,女儿2岁多,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,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,把户口迁过去好让孩子上学。可小丽拿着房产证和死亡证明到房管局却遭到拒绝,说还需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提供法院判决书。到了公证处,需要把小丽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,带到公证处才给办公证,但是人都根本找不到。

  律师根据小丽家庭情况,得出了房产归属结论,小丽只有7/8的房产份额,

  具体要怎么把房子分配下去更麻烦更复杂了。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遗嘱就不会那么麻烦了,还是让自己子女拿不到属于自己的部分。虽谈遗嘱不吉利,但是这能为子女省下不少事。

  02

  房产过户给近亲属

  不征收个税!

  根据公告可知: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,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为“偶然所得”,缴纳20%税率。但是有以下情况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:

  也就是说,依法继承房产,或者父母将房产送给子女,子女和父母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  但是,事实上相关通知财政部在2009年就出过,只是今年的公告进一步确定了“房产过户应征收个人所得税”的税目,由原“按其他所得征税”改为“按偶然所得征税”,且补充了非近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受赠方需按照“偶然所得”缴纳个税,按照20%的税率缴纳。

  看起来很简单,但是现实情况复杂得多,即使是子女在继承和接受赠与房屋时,也会有很多情况的!我们一起来看一下,怎么才能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!

  03

  父母把房子给你,

  赠与、继承和买卖哪个最划算?

  一般来说,子女从父母那里把房子过户到自己手里,常见的手段就是赠与、继承和买卖了。这三种方式都会牵涉到相关税务,上面也说到,继承和赠与都是免个税的,但是并不意味着免除其它税务,其他税费并不能免,还是要缴纳契税等那么算下来的话,哪种最省钱呢?

  一、赠与方式需要的费用:1.缴纳房屋总价3%的契税;2.交0.05%的印花税;3.交公证费

  100万×3%+100万×0.05%=30500+公证费

  二、买卖过户方式:1.不满2年唯一住房:100万×5%+100万×3%=90000

  2.满2年唯一住房:100万×1%+100万×3%=40000

  3.如果房子满5年唯一住房,契税适用税率1%:100万×1%=10000

  三、继承方式: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过户,继承成本最低,只要280元登记费,条件是必须具有合法继承关系。

  对比这三种方式,无疑继承的代价最小,最划算,让人意外的是,赠与的代价最高!

  现在,大家应该明白自己从父母那里过户过来的房子该怎么交税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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